2018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现将我市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经市教委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参照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程序”栏目中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执行。
三、认定要求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师范生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经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体检医院由师范院校和所在区县教委联系确定。
四、认定时间
按照《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
五、材料归档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安排专人负责装入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中,并于6月29日之前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方式: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李江 62658186
原标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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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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