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察委员选调公务员公告【招24人】
为加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及市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到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24名。其中,法学类专业5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学专业5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专业5人,专业不限9名。
二、选调范围
宿州市市直机关、县(区)机关、乡镇机关中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县(区)机关、乡镇机关选调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3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市直单位选调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在职公务员。(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7周岁(1980年3月6日以后出生)。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9:00至2018年3月6日16:00。
(二)资格审核。报名开始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名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6日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四川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次选调考试总成绩公示
- 2024四川宜宾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次选调笔试成绩及排名公告
- 2024山东菏泽市鄄城县县直单位选调综合成绩公告
- 2024浙江台州市临海市农业农村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公示
- 2024上海松江区九亭镇遴选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告
- 2024黑龙江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遴选公务员、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拟录公示
- 2024广西南宁市民政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 2024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 2024云南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广播电视局总编室委托遴选人员面试方案
- 2024云南曲靖市麒麟区部分事业单位委托遴选人员面试方案公告(非教育体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