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遴选违纪违规处理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并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见附件)。考生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日照市委组织部、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原标题:2017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遴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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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