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推荐人选到县委巡察机构工作公告
为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县委巡察机构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县推荐人选到县委巡察机构工作。
一、推荐对象
昌江黎族自治县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察选用
视推荐、考察情况择优调入科员岗位人员若干名。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二)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的科员人员(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年龄至40周岁。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七)具有法律、财会、审计专业等相关证书,或有从事巡察、纪检监察、政法工作经历的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推荐: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干部。
4.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推荐人选到昌江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相片、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两年(2015、2016年)年度考核证明、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登记表、《推荐人选到昌江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报名表》(单位作意见盖章后)扫描图片上传至县委巡察办邮箱(cjxwxcb906@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李晴,联系电话:26698515。
五、推荐形式和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报名后采取一定形式从多方面多角度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按照择优原则和人岗相适原则筛选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推荐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拟调入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委关于推荐人选到县委巡察机构工作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 202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 2024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4湖南长沙市宁乡市乡镇(街道)择优选调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入围涉毒筛查人员及综合成绩公示
- 202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 2024福建省总工会遴选公务员拟遴选人员公示的公告
- 2024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和洛阳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公告
- 2024河南平顶山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总成绩公告
- 2024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黑龙江省人才服务中心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 2024黑龙江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省委金融工委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审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