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省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413人)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与毕业院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按通知进青报到,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如出现拟录(聘)用人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情况,青海省委组织部将视情予以调剂录(聘)用。
四、有关政策
1.招录到省(县、市、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的选调人员均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到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招录到省直机关工作岗位的选调人员,到岗后适时安排到基层业务对口部门锻炼2年;到县乡岗位工作的选调人员一般应在分配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满2年后,根据工作需要、现实表现及学历、专业等情况,可转任或遴选到市州以上机关工作。
3.来青工作的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任职定级。进青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1年),表现特别的,本科生可以定为副主任科员、硕士生可以定为主任科员、博士生可以定为副处级。
4.选调人员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联系。在青工作期间表现的,纳入省委组织部“新苗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和重点培养。
5.选调人员到岗后奖励5万元。
6.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7.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和体检费。
咨询电话:0971-8483937、13519718311、13909716442(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
原标题:青海省2018年面向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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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青海省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doc
2.2018年青海省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表.xls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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