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贺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地点:贺州市万兴路贺州市大楼(贺州市体育运动对面进约100米)。
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报考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考生体能测评必须合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集中时间: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贺州市职教中心田径场(城西路58号,从广济医院往西走约2公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六)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7:00前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