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自治区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柳承明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4年6月27日8:00-12:00,15:00-17:30。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 (南宁市新民路34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南宁市长湖路6号)(南宁市长湖路6号)教学楼。乘车路线:乘1,12,16,20,37,45,52,76路到东葛长湖路口站下车后往长湖路北方向500米即到该校长湖大门。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高速公路交通民警职位一(职位代码为:15015001001)等职位的1名招录计划。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