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地方税务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时间:2014年6月29日上午7:20
体检集中地点: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一楼(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可乘坐6、11、29、34、39、43、79、87、206、601、603路公交车到民族金洲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8日上午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350元/人。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附件: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面试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