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2014年山东省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41人】
根据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情况,我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1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济人字〔2007〕7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和《关于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济人社发〔2012〕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同时具备《招聘简章》中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组织实施
(一)招聘岗位
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招聘计划填写《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 局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 局根据审核、汇总的《统计表》,制定《2014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报《统计表》时,要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要按规范的名称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禁止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款;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相应核减的招聘计划,属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