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13人】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1-6281828 6287995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4911、4818499
附: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
2014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