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第一公安局、省审计厅、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只进行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
报考省政府办公厅的,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50%)
单科满分均为100分。
不进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职位,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为笔试成绩。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下午14:30-17: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7月上旬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遴选单位审核。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