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聘公告【招180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事项
(一)报名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当地媒体公告。
(二)报名地点
省高管局所属各管理分局,具体地点详见当地媒体公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长春分局政工办 0431-85379948 联系人:丁女士
敦化分局政工办 0431-89822565 联系人:郑女士
松原分局政工办 0438-2296418 联系人:张女士
通化分局政工办 0435-5707060 联系人:张先生
梅河分局政工办 13804301559 联系人:李女士
靖宇分局政工办 0439-7937008 联系人:胡先生
(三)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五、录用办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公布成绩,由考生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面试成绩由局人事处60分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二)笔试
笔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组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录用
按笔试70%、面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各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理。体检指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作条件及待遇
人员录用后合同期限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收费员属省高管局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省高管局有关规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收费员实行倒班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节假日正常倒班,当班期间,省高管局提供住宿条件,交通、伙食、生活等费用自理。
收费员工资按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分配方案(试行)》执行,试用期工资为1952元,试用期过后月工资为2440元以上(不含单位缴存的40%“五险一金”部分,含个人缴纳的18%“五险一金”部分)。
七、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互联网上发布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收收费员考前培训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周知,防范相关风险。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
注:本文来源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标题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