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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共招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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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选调工作程序

  1、合理统筹,落实计划。原则上按照各地(含13个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县,下同)所辖乡镇数量占全省乡镇总数的比例,同时兼顾地区之间平衡,统筹分配选调生名额,各地按照接收名额在本辖区内落实行政编制和公务员工作岗位。(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4月21日8:30至4月2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www.ljxfw.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为130×160像素,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参照《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分配名额》(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志愿。根据系统提示打印《2014年黑龙江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内容一致,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4月28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上交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党组织推荐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汇总,于5月8日前将本校《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填写完成后,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表》报送到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zzbdpc@163.com)。推荐不设人数限制。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申请表》报所在院(系)党组织,院(系)党组织推荐到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8日前将《报名申请表》报送或快件配送到黑龙江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

  省委组织部与省纪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效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审核各地报考人数,报考当地人数与选调名额至少达到5:1比例,否则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应在5月1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选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参与选调资格。

  根据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65元(两科共1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5月16日8:30至5月19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 5月20日至5月2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3、统一考试,择优遴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定于5月25日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参加面试人员与各地选调名额3: 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100元,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在哈尔滨市集中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察体检,公示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入闱考生与各地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体检的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3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各地党委组织部具体实施,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体检由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于7月上旬结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各地拟选调人选并在“龙江先锋网”和人选所在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待选调人员毕业后,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公务员录用和大学毕业生报到手续。各地于7月底前将选调人员安排到岗,并将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被选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选调人员管理和使用

  选调的 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分配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经各地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硕士研究生可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可任正科级职务。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否则按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办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选调生调入市(地)及以上机关,需报经省委组织部备案;各市(地)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是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重点做好培养管理工作, 安排选调生进行培训和锻炼;选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具体负责对选调生从严要求、热情关心、真正爱护和搞好传帮带工作。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选调生在基层培养锻炼3年以上的,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择智选拔任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 从在基层培养锻炼3年以上的选调生中挑选。要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大胆选拔使用选调生。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可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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