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事业单位:2014年福建省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629人公告
3、体检组织:面试全部结束后2周内,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县区(管委会)单位的考生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考岗位条件表)。
六、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协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报考各县区(管委会)的考生由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的县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考岗位条件表)。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核程序并将明确的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组织人事部门。
七、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工资的依据之一),之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聘用通知书市直部门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县区(管委会)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并把聘用结果报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补充招聘
根据莆政综【2014】30号文件精神,全市医学类(含B、C、D三类)岗位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可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空缺岗位(名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汇总后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7月上旬,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
线以上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符合条件且笔试成绩达到其合格线的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依原方案开展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第二轮补充招聘结束后仍出现空缺岗位(名额)不再进行第三轮补充招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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