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选调生考试公告 招300人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明、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校级三好学生( 学生干部、二等以上 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报考资格审查表、党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资格审查表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明、项目经历证明、党籍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参照报考指南所附式样填写。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复审,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复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9号,省委大院北楼一楼,电话:0551—62609726,邮编:23000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考职位报送省辖市委组织部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面试人选与招考计划数的3:1比例,从笔试达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省选调生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从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