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贵阳铁路运输法院考生的体检由贵阳市委组织部会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初任培训
确定选调对象后,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进行初任培训。
(九)报到录用
培训结束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手续完备的,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4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两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也不得抽调或借调到外单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可安排到村(社区)工作。
(十)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录用的选调生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调生”字样后分别寄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档案转递也按上述方法办理。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调生档案。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生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选调生招录工作中有关具体事项,将在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或各市(州)公务员招考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址:www.gzzzb.gov.cn
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网址: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
贵州省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网站:www.gzsjyzx.com
简章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5892143
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咨询电话: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0851)6209103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0851)6697733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咨询电话:
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0851)6822342、6814517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咨询电话:
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0851)6571360
附件:
4、贵州省2014年选调高校 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及咨询电话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4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