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共8101人)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县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本岗位应聘人数不足时,则从参加了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在志愿征集栏中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后,依据招聘岗位和征集的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志愿征集的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7月下旬—8月上旬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设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岗前培训
市州教育局组织签订了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时间4~5天。具体安排由市州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培训结业后,特岗教师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上岗任教。
十、公布招聘结果
9月上旬,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招聘结果,公布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