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盘锦市“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考试面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三、录取
1.11月14日15点后请考生到盘锦教育信息网根据《2016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考试拟录取人员名单》,确认自己是否拟被录取。
2.拟录取考生务必在11月15日上午8:30前到盘锦市经济技术(笔试地点东侧)报到并现场选择(按学科总成绩排名)。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属单位同意调转证明材料)。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注:请考生11月15日现场选择的同时提交1张1寸照片,用于体检。
3.11月15日17时前将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及分配去向。公示时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监督电话:2824058。
四、体检
11月22日请拟录取人员参加盘锦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1. 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2日早7:30—10:00(下午不体检);
2. 体检地点
盘锦市中医医院体检科(门诊四楼)(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二百西行270米),收费120元/人(交给医院);
3. 体检须知
体检当日晨空腹(禁食、水),头一天别喝酒,女士不要穿连裤袜。带本人身份证,所有检查结束后,将体检表等材料必须交体检中心后方可离开。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公示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同时一并报送《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拟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盘锦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