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129人】
(四)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由各遴选或选调机关组织实施。面试注重对应考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时间为12月17日(周六),地点由各遴选或选调机关另行通知。
除结构化面谈外,遴选或选调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形式测试,详见《职位表》。
2.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不组织其他形式测试,则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组织其他形式测试的,结构化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其他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结构化面谈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照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职位表》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选将于12月下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职位需要决定是否组织体检,各选调机关选调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组织考察。各遴选或选调机关派出2人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考察组要查看考察对象档案材料,认真核实其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业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三年的,可通过适当方式向上一个单位了解核实。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或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将人选情况分别在本单位和其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政策咨询电话:公开遴选 83606074 28458963
公开选调 28458963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12380、23030853
原标题:天津市2016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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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6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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