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辖内县级行社选用劳务派遣工公告【招181人】
四、用工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11月3日至5日)
本次用工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实事求是,严格自律。报名者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报名时间:11月3日9:00至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用工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11月3日至5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5日,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将随时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缴费(11月5日至7日)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审核通过状态),持此表到所报考的县级行社缴纳考务费用150元。缴费日期为2016年11月5日至7日,工作时间:9:00至17:00,过期不予受理。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均在河北省石家庄市。
1、笔试(11月13日)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9:00至 17:00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11月14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11月15日至16日)
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资格复审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审查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必须含二维码;
6、有特殊业务资源的考生,需提供存款凭证及存款书(有特殊存款资源的应聘者需与所报考联社签订意向存款书,存款标准:吸收500万元(含)以上,且定期两年(含)以上的新存款。考生一旦入职,存款不得提前支取。存款务必于笔试通过后资格复审期间到账,凭存款凭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不合格的,存款可以支取);
未能按时提交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后续面试。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11月19日)
通过笔试且复审合格的人员,请于11月18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