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衡水审计中心辖内县级行社选用劳务派遣工公告【招181人】
衡水市农村信用社现有10家县级行社,213家农村信用社(支行)、50家信用分社(分理处)、18家储蓄所,共计281个网点,在编员工3200余人。多年来,全市农信社致力于为“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市场定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创新机制、防控风险、强化管理,逐渐发展成为全市机构网点分布最广、存贷款规模、涉农信贷投放最多的银行类金融企业,是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一、用工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工181人,用工岗位详见《衡水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2016年劳务派遣用工选用岗位计划表》
二、用工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内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2016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有特殊业务资源的(主要指存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一定数额的存款存入所报考的县级行社,存款必须一定期限并约定不能提前支取),经县级行社党委研究报审计中心同意后,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专业要求: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统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专业。
为培养部分专业型人才,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等部分专业,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四)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应为衡水市辖内各县市区(以所报考单位与其户籍或生源地一致的考生为主),且入职后三年内不得调入县联社机关,五年内不得跨县(市、区)流动。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六)胜任本职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认同信用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二)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有赌博、吸毒、嫖娼、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五)未满18周岁的;
(六)本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三、组织实施与用工形式
本次选拔使用劳务派遣工,具体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辖内10家县级行社基层信用社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