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铁岭市“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85人】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铁岭市2016年 “特岗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16年10月1、2、3号休息)至2016年10月7日16:00报名结束。
铁岭县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18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县人民政府)东配楼一楼大厅。
电话:15041001766 15898009233
开原市报名地点:开原市教育局一楼西侧办公室。(开原市长征街38号)
电话:024-73255713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5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6.铁岭市2016 年“特岗计划”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原件,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缴费
考生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10月12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地处艰苦边远地方的急需教师岗位可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