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全省各级公务员考试公告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根据招考计划数等额开展考核和体检。公安人民警察岗位按规定还需要开展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体能测试及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
五、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云南省公务员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省级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2、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或招考单位公示;各州(市)拟录用人员在本地考试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3、录用
录用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及录用部门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务员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管理权限
省属部门及监狱、劳教系统的招考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州市的工商、地税、质监系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前的公示等工作由省公务员局委托各州市负责招考;其余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七、 纪律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2、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对无故不录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将通报全省且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考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的资格。
4、对违反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我省公务员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下资讯请至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 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
.2010年度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大纲
.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网络报名流程演示
.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解答
.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问题解答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附调整条款)
.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附调整条款)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诚信承诺书及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各州市网址及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2010年毕业生考试报名推荐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放弃面试申请表
注:报名考试期间有关问题的解答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同时可在云南人事考试网的“论坛”里进行提问。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