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钦州市选调生考试面试公告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在成绩相同时。具体名单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
(一)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07:00。
(二)体检集中地点:钦州市实验小学门口集中,可乘8、16路公共汽车到实验小学站下车。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男生300元、女生31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
(四)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缺一不可。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4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钦州市委组织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务员。
联系人:张扬
联系电话:0777-3688126
原标题:钦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钦州市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阶段取消或减少招录计划汇总表
中共钦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