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长顺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招104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参加由州统一牵头,长顺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合格者,由长顺县教育局发给《2020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20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县教育局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政策
(一)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2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学校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有关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局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局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县教育局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长顺县有关部门。
(六)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以及各地教育部门网站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长顺县教育局:0854-6826390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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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