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福泉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招50人】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福泉中学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教育”公众号和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福泉市实验学校
3.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市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面试准考证。8月1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面试考场,参加现场抽签,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选岗、 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选岗:根据职位计划数,分学段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优先条件选岗;如条件完全相同,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商议选岗方式。选岗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空缺岗位进行替补。
2.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3.签订聘任合同: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福泉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福泉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资金安排
(一)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强化主体责任,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有关学校,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
(一)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市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市级财政统发范围,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有关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福泉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福泉市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二)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三)福泉市教育局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四)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福泉市。
(五)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教育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以及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福泉市教育局:0854-2226514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市有关部门投诉。
本实施细则由福泉市教育局、福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泉市财政局、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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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