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省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招100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0海南省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招100人】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0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出具,择业期毕业生及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④体检表〔近半年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2020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招聘市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前教育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为8月中下旬前(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将于8月下旬对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陆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查询。

(六)预录

按照“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8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公告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预录的,一律不予预录。

预录人员要在按规定时间到各招聘市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间在公告拟预录的特岗教师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预录资格。

(七)依次递补

1.依次递补对象:笔试面试均合格但尚未被预录的考生。如下两种情形的考生不能列为依次递补对象:(1)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2)第一轮、第二轮依次递补时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

2.依次递补岗位包括:(1)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入围人员出现自动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参加面试考核的岗位?负责审查市县要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2)面试考核期间,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或成绩不合格并导致无人可供预录的岗位。(3)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空缺岗位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3.依次递补原则:按照“分数优先、控制次数”原则开展,即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计划组织三轮依次递补。

4.第一轮依次递补岗位为已预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一轮依次递补规则:在综合成绩依次靠后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第一轮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招聘市县应通知考生原则上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5.第二轮依次递补岗位为符合依次递补岗位要求且通过第一次依次递补仍然空缺的岗位(包括第一轮已依次递补预录但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确定。

第二轮依次递补规则:按“同市县”符合预录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预录。具体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先后顺序排名,由考生自愿依次递补选岗确定:综合成绩第1名考生先选岗,接着是综合成绩第2名考生选岗(若第2名考生“自愿放弃”或“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接着是综合成绩第3名考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所空缺递补岗位全部录满(或符合预录要求考生全部被录完)。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轮依次递补基本程序:(1)市县教育局报送实际空岗情况和符合第二轮依次递补条件考生名单;(2)省教育厅核实情况;(3)省教育厅发布递补公告和符合递补人员名单;(4)招聘市县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递补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考生将“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5)招聘市县向省教育厅报送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名单等;(6)省教育厅公告第二轮拟递补预录人员名单;(7)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自愿放弃”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以书面方式确认,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的考生,招聘市县应有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经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自愿放弃”和“自动丧失”递补预录资格考生应同时在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等门户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市县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此类考生报送省教育厅。

6.如果第二轮依次递补完成后仍然有岗位空缺,将视实际需要组织第三轮依次递补。第三轮依次递补在全省范围内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类似的符合预录要求的考生中征集志愿,开展第二轮面试考核和重新计算新的综合成绩。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空缺岗位数的1:3比例按照报名参与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面试成绩占40%合成。第三轮依据考生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预录(选岗办法参照第二轮依次递补要求进行),直至岗位录满为止。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规定执行。

递补人员参照本《公告》“预录”部分相关要求执行预录公告等。

(八)统一公示和办理聘用

1.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上对所有批次预录特岗教师人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厅印发2020年特岗教师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按照实际到岗时间分批确认。特岗教师人员与市县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参加由省教育厅或各招聘市县统一组织的特岗教师上岗培训。

五、相关配套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有关规定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特岗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的给予表彰;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三)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幼儿园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四)特设岗位教师3年服务期满,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各市县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点击下载>>>附件1-4.docx

1.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要求解释

2.海南省2020年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3.2020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学前教育农村特岗教师招考单位联系表

4.2020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版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