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七、公示和聘用
⒈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⒉2020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⒊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⒋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内蒙古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表
监督电话:0471—4631776
点击下载>>>
2020年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一.xlsx
2020年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xlsx
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
2020年3月10日
原标题: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20310110253.asp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