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绥宁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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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南绥宁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2025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2025年邵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绥宁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县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有我县户籍;

2.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持有我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绥宁县(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求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通过无犯罪记录和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2)绥宁县教育局认定机构

网址https://www.hnsn.gov.cn/hnsn/index.shtml联系电话:0739-7611882

(3)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4)向绥宁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

上半年:5月25日8:00—6月25日17:00;下半年:10月9日8:00—10月24日17:00。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并对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进行操作,如实完整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并注意下列细节:

①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小于190KB,24位RGB真彩色;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照片无明显畸变;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且无边框,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②“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③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④学历证书的核验。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本人已获得的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⑤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次认定没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情形。

⑥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的属地身份如实选择。

⑦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应选“配送”,填写好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配送地址完整,联系电话无误且畅通,证书将由邮政快递(EMS)免费寄递。

⑧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⑨请认真核对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修改。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正常报名,请与相应认定机构电话沟通相关事宜。

2.体检

凡向绥宁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附件3)的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与网报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同版)并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

体检时间:上半年为5月6日-6月20日,下半年为10月9日-10月24日;体检中心地址:绥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二小斜对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739—2578833。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体检,以免后期人员拥挤,造成未能体检,后果自负。

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医院工作人员验收。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如没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申请人将不参与本次认定。为减少在医院填表的时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申请人事先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好2张个人证件照(与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同底版同要求,两张照片并排粘贴),工整填好(建议在打印前输入)姓名、性别、婚否、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及通讯地址、申请资格种类、既往病史及受检者签名、家族病史等14项内容,在首页页眉处注明本人手机号码和报名号。

3.材料确认

(1)向绥宁县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的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不需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期间,本认定机构不审查。

(2)2025年绥宁县教育局将实现“全程网办”,受理期间不需到现场办理,请申请人将所有佐证材料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半年于6月25日17:30前上传至网办材料,下半年于10月24日17:30前上传至网办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条件宽限至2025年7月4日取得毕业证,其余各类申请人上半年都应在2025年6月25日前、下半年都应在2025年10月24日前达到认定教师资格的全部条件和材料要求,否则此次认定不。“全程网办”需提交的补充材料及要求重要提醒:网上申报提交,应及时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进行确认材料提交,并注意下列事项:

①【身份证明】项(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

“高校在读应届绥宁籍学生”请将①绥宁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②绥宁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办理凭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办理回执单皆不予认可)③驻绥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④港澳台居民持在绥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四种属地身份材料其中之一制成PDF文件(500KB以内),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②【其他】项学历证书或普通话如果核验不通过,需提供相应材料到此项。

申请人的学历经网报系统核验不的,仅限上传四种材料之一【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1.学历条件项不受理学籍材料。2.“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 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 网址:http://www.chsi.com.cn。4.“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 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

http://zwfw.cscse.edu.cn。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网报系统核验不的,仅限上传两种材料之一【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

说明:以上所有材料均为电子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可见。每一项材料只需提交一个文件,多个页面的需扫描至同一个文件。对于确认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会以网报系统留言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网报系统中的确认状态和留言信息。

4.受理审查

2025年绥宁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受理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7月4日(上半年),2025年10月25日—11月4日(下半年)。

绥宁县教育局组织审查专家完成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初审、反馈与复核,同时集中完成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查询,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本次认定全程网络审核,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绥宁县教育局将在第一时间 通过网报系统告知申请人,并限期补正。此期间,申请人可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 “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

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佐证材料上传错误或在指定时间内没有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审查没通过的,由本人自行负责,绥宁县教育局不再接受现场认定或指定时间外的补充材料。

5.审批发证

2025年绥宁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审批发证时间为:2025年7月5日—7月25日(上半年),2025年11月5日—11月25日(下半年)。

审核拟通过人员将通过绥宁县教育局公众号发布,并在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绥宁县政府门户网,长期接受社会监督。在完成所有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后,绥宁县教育局将配送教师资格证书。所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至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或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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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手册

附件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附件3绥宁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附件4认定工作常见问题答疑

原标题:2025年绥宁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sn.gov.cn/snxjyj/tzgg/202504/c0f0db937eaf4521a5542b0203bc4e0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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