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文昌市华侨中学校园招聘试讲成绩及资格复审、笔试有关公告(5号)
根据《文昌市华侨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1号)》及现场试讲,现将试讲成绩及资格复审、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试讲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笔试考生名单
试讲成绩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进入资格复审、笔试考生名单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2月27日下午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就业处)。
3.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A.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对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附件4)。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 证提交承诺书(附件 4)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 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 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体检和考 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 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 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其他要求
A.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 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B.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C.现场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D.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 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含试用期),5 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三、笔试
1.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就业处)B102室)
3.考生可通过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文昌市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4.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丢失身份证或身份证失效者,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社会卡(实体卡)】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中途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方可离开考场。
(3)答题卡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作答,请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铅笔及必要的文具。
(4)考生不得携带随身挎包、复习资料、手机及电子通讯设备等工具进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同意擅自离开考场或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63219855(文昌市华侨中学办公室)
13876758319(黄老师)
13707555991(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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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华侨中学
2025年2月27日
原标题:文昌市华侨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5号)
文章来源:http://wenchang.hainan.gov.cn/wenchang/0400/202502/869e8fe280ef4da1904906c671447734.shtml?ddtab=true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