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河南郑州新郑市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网上确认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网上确认阶段,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在确认阶段,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无需现场审核。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认真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教育局253室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五)认定结论,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通过审核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期间凡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为了便民、利民,让申请人“少跑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实行配送送达方式进行。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是否配送”选择“配送”,认真填写、核对配送地址及联系电话,确保信息无误,能够及时准确接收证书和申请表。由于配送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配送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配送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新郑市教育局253室(中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向西华夏国际商务中心),联系电话62696819。
五、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网上上传或者需现场确认人员提交材料清单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户籍在新郑市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在新郑但户籍不在新郑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新郑市的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新郑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新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特别提示: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4、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我中心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按新郑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体检。申请人可在网上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需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解放路院区体检相关注意事项(原新郑市人民医院解放路院区)
原标题:新郑市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szg.zzteacher.com/2023/xinzheng_0926/25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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