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伊犁师范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辅导员(第二批)30人公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伊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能力;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上公布。
2.笔试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伊犁师范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到低分的原则,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辅导员岗位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适当调整比例)。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3.专任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工作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伊犁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八)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伊犁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
经伊犁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其中报名环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999-8138027
监督电话:0999-8160843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技术服务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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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辅导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308/a55b0bc5952d401b85983239cfecfb07.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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