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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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3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7月27日8:30至7月3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以便后续招聘环节使用)。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

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3.考生在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2023年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2023年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加 5 分,荣立三等功的加 7 分,二等功的加 9 分,一等功的加 11 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7月3日至5日(每日8:30-17:00)携带退伍证、毕业证、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三楼)申请审核(梨树县梨树镇向阳街2号),联系电话0434-5288077,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

(二)资格条件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经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证明(加盖公章)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三)面试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2023年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有文件依据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或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由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及所在院系或社区出具现实表现材料。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如以上递补有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以何种方式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卫生系统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公告(补充公告)通过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2.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

梨树县教育局: 0434-5223196

梨树县卫生健康局:0434-5228077

仲裁电话: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434-5288077

附件1:《2023年梨树县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梨树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shu.gov.cn/zw/tzgg/202306/t20230612_6684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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