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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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9:00—17:00(工作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9:00—17:00(工作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9:00~17:00(工作日)。

现场确认地点: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35号窗口(观山湖区石林西路与丹枫路交叉口)。

观山湖区教育局将于5月2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24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11月3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四)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

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

(2)驻贵阳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提供观山湖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金阳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需本人现场确认时签署),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第4条第(1)款之规定提供体检报告。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观山湖区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等工作结束后,于6月1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8月7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11月24日前向下半年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我区将通过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sgov.cn/及观山湖教育微信公众号(gysh-edu)发布领证通知。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根据领证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观山湖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我区公布的通告为主。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王老师

电话:0851-84119009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35号窗口

电话:0851—85810035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金阳医院>

联系方式:0851—87993842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原标题:观山湖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9_7880366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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