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0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0人公告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校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档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档案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档案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辅导员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4月6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保健医生、财务岗位、档案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点击查看>>>

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河北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原标题:2023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770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