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89人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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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89人告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7日上午。在海拉尔区设置笔试考场,具体事宜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前。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卡)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其中含2个子类,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含幼儿园教师岗位)所需分类笔试测试方向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在招聘职位表中明确标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岗位的两科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

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应聘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设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适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从本环节起,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岗位应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应聘各旗市区岗位应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直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旗市区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所在旗市区须通过当地网站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环节具备递补资格应聘人员,1日内若3次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六)专业测试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旗市区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共设立15个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考点。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应聘岗位所属的专业测试考点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2.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卡)、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5.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不能计算平均分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7.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按权限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各旗市区网站进行公示。

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再另行加试综合素质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呼伦贝尔市直属单位体检与考察由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直属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市区体检与考察由各旗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按照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

1.体检要求。体检须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4.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应聘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697(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上各地区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业务咨询电话:0470—8255872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五)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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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原标题: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hlbe.gov.cn/News/show/105090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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