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四、公共科目笔试
(一)科目设置
A类(省市)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省市卷)》,A类(县乡)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县乡卷)》,A类(执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执法卷)》;
A类(执法)加考公安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执法卷)》、《公安基础知识》;
B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类加考公安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
(二)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该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三)参加笔试的注意事项
1. 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可持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若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造成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3. 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4.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 不得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 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四)成绩查询
2023年4月4日后,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本人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倾斜政策
23个脱贫县招考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永泰县;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泰宁县、建宁县;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省(市)直机关直属单位在上述县的职位予以政策倾斜。
上述职位要求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专业科目考试
公安系统加考的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时间安排在:2月26日(周日)9:00—11:00。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另行公告。
六、选择笔试地点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2月1日24:00前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除《公安基础知识》外,招录单位还有要求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地点只能选择“福州”。
注意:2月1日24:00后,报考者将无法修改笔试地点。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笔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面试前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由招录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另行公告。
(二)面试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单位的隶属关系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或各设区市相关网站上公布,并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报考者也可电话咨询招录单位。
(三)面试前资格复查
面试前资格复查(简称“复查”)由招录单位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应按照招录单位的要求,通过网络提交有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申请资格复查,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一般不得进行后期处理。复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1. 面试前资格复查时,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3年1月9日(含)前但未取得专业资格类证书的报考者,本人须书面承诺:若未能按规定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者专业资格类证书的,或是证书不能通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2. 报考专门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
3. 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录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时限要求。
(四)专业资格争议裁定
在严格复查的前提下,除非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考录工作的人员失职渎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单位不再将“专业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
(五)面试地点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位的,在福州市区面试;报考设区市职位的,在相应的设区市面试。
(六)面试成绩切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七)面试资格递补
因故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招录单位确认,并及时报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资格递补截止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限,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
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的做法。
原标题: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guide2023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