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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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为帮助报考者了解招考政策、熟悉报名流程、提醒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根据《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组织编写了《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本指南仅适用于本次招考,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时 间 安 排

1月9日(周一)9:00—1月13日(周五)17:00报名;

1月10日(周二)9:00—1月16日(周一)17:00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资格的申诉审核;

1月30日(周一)9:00—2月1日(周三)24:00确认参加笔试,完成参加笔试确认后,方可取得笔试资格;

2月1日(周五)24:00之后将无法修改考试地点;

2月22日(周三)9:00起开始下载打印准考证;

2月25日(周六)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周六)14:00—16:30《申论》;

2月26日(周日)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招考职位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由招录单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kl.fujian.gov.cn)另行公告;

4月4日后公布笔试成绩;

4月中旬组织全省统一面试、4月底前完成体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前按照职位要求先参加体能测评、心理测评。

第二章 报考要求

报 考 要 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月9日至2005年1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三、选择报考职位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报考者还应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其中,报考“专门职位”“2023年应届生岗位”的要求,详见“报考要求”的“十四、‘专门职位’、十五‘2023年应届生岗位’的报考要求”。

(二)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以下情形需要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 直系血亲关系为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关系。(1)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2)法律拟制血亲: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3. 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位的回避要求,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报考者应如实、全面、完整填写可能存在回避关系的所有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以供回避审查,不得刻意隐瞒,否则可能影响本人录用资格。

审查报考者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的时间截点为,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当天。

(三)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公安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其中,要害职位的政治考察标准将从严掌握。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务必在个人学习工作简历栏进行说明。

(四)符合“2023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不得报考此次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

(五)符合“2023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不得报考此次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六)公安类职位,法院、检察院法警职位,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延期。身体状况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不宜报考上述职位。

(七)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若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且定向生、委培生不得以其正在读的学历、学位报考。

(八)注明“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职位”的职位,由设区市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考察后组织择岗。因身体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间完成体检、考察的,不参加当年择岗但可以保留录用资格。

(九)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四、年龄的计算规则

本次招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6周岁,具体计算到日。招考职位对年龄有其它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原标题:福建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guide202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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