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试报考指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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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考试报考指南

八、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项目人员”(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历的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或义务兵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在报考公务员时,其工勤人员身份的工作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九、村干部报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2013年度及以前担任、目前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乡镇党委书面推荐同意报考且符合《招录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

十、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之列。

十一、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毕业证书(而非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选择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十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一)身份规定。“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是指由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且在贵州省内服务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两种情况。

(二)定向招录职位服务期规定。“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2016年8月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2016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自行派遣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十三、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职位表中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其含义对应的是该学科门类下属类别的所有专业。

各专业所属学科类(门类)和法医、物证检验技术、现场勘验技术、计算机、会计等相关专业详细内容可登陆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考试录用”栏目下《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中查询。

十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

十五、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二)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11日16: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被取消的职位(不含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

十六、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16年3月11日16: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二)2016年3月13日18: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信息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3月13日18:00前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也就是说,2016年3月13日18:00后审核结果为“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再次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报名。

十七、哪类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还需出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证明、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符合减免报名费的人员,于3月15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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