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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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以及两种保险合同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选调生考试。
1、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句话强调了三个点:
(1) 保险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只能是投保人和保险人;
(2) 保险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关系(即一旦成立了保险合同,又投保人一方支付保险费用,而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或者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或者期限届满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射性合同。
对于射性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对投保人而言,支付了保险费,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这笔保险费用的效益,但也有可能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对于保险人而言,理赔的保险金会大于收取的保险费,也有可能相反。
(2) 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
因为保险人对投保人与被保人的信息不了解,而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内部运作也不了解,所以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依赖于彼此的诚实信用。
(3)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独享合同主要条款的权利,保险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合同条款不允许更改,一方当事人受到严格限制,你需要同意不才能购买,如果不同意则不能购买。
(4)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5) 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一般是保险单的形式,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
(6) 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保险费是否缴纳不是合同成立法定条件 。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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