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彭水县纪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遴选公务员公告【招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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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彭水县纪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遴选公务员公告【招8人】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紧紧围绕“事业需要、岗位需求”的选人要求,根据《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8名,其中委局机关3名,派驻纪检组5名,具体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岗位表》)。

三、公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且符合本次遴选的有关要求。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纪检系统干部不受限);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岗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直系亲属为县纪委机关、县党风廉政信息中心、县委巡察机构及派驻纪检组在编在岗干部的;

7.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考资料。考生登陆“彭水县党政信息平台”和“彭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看遴选通知,下载《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8日至19日上班时间,到县纪委组织部(县委712室)提交《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着实事求是的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附上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需另交2张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作出服从遴选调剂的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县纪委组织部立即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当场退还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自行更改报考岗位。

3.汇总报名情况。报名结束后,立即汇总报名情况,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县纪委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若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该岗位考生如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经本人书面申请,并报县纪委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调剂改报其它岗位,不改报其它岗位的,作出书面承诺后放弃报考资格。

4.发放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于2017年10月20日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准考证因考生自己保管不善遗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自行责任。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携带好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结束当日,县纪委将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在“彭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并张贴在县纪委办公区域,同时接受电话查询(023-78491581)。

(三)资格复审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由县纪委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10月23日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县纪委组织部(县委712室)进行资格复审。

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被委托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有并列的情况,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程序。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持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上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县纪委将所有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公布在“彭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并张贴在县纪委办公区域,同时接受电话查询(023-78491581)。

(五)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纪委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六)确定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分别在县纪委(监察局)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纪委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并报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劝其返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部室及电话:县纪委组织部 023-78491581

原标题: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关于委局机关和派驻纪检组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7年度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一览表.doc

2017年度彭水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彭水自治县纪委

2017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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