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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省林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9人】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及有关规定要求,2014年省林业厅拟为所属22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人员数量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共为我厅属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等22个事业单位下达2014年度招录招聘计划183个(其中:4个博士研究生采用直接考核的办法招聘,具体招聘方案另行制定)。本次共涉及招聘岗位179个,其中: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岗位29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岗位2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岗位128个。9个省直林局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林场的149个工作岗位全部为所属基层林场森林管护站管护员岗位,按规定在9个省直林局共设立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专门岗位17个。(详见附表)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参加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报到证一致);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见附表。

  四、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方式及成绩构成。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综合知识考试与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公开考试总成绩的40%。即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拟聘人员的产生。采用分批入围、逐次递进、择优确定的方式产生。第一轮统一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综合知识考试,将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第二轮由省林业厅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将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相加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第三轮由省林业厅组织面试,将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的总分排序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拟确定的人选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考核合格,报省人社厅公示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办理相关聘录用续。

  3.各轮次人选递补事宜。考试阶段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专业测试和面试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情况而产生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其他人选。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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