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公告【3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河北省户籍(户籍以2015年11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一楼1104房间(老干部活动室)。
4.联系电话:0311-87805348、87904670
5.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提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粘贴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党员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