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招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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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招1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6、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及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核工作。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招聘人数:1名。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lnjst.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提供填写完整的《2015年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本人签字处需手写)。

3、报名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主楼338房间)。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24-23448627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lnjst.gov.cn)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面试考核。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职责特点制定,主要考核应聘者个人基本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lnjst.gov.cn)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面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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