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下半年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招聘编制外人员1人公告
一、学院简介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成都郫都区和内江两个校区,主要举办铁道、城市轨道交通、经管类专业的高职和中职教育。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聘用人员实行与编内人员相同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s://hr.scrc.edu.cn/app/recruit-portal/index),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选择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登记表》),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档。2026年12月31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原件、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留学人员应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本公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日23∶59。
六、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档,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能以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报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作为最终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出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伪造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个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11月4日—11月5日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八、考核
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三个环节,结合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相关理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规划业务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公文写作等内容。不指定参考教材。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此次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2.面试
面试分为固定答题及综合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抗压能力,以及职业教育认知、发展规划岗位专业素养、文稿撰写思维和岗位适配度等方面内容。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8: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的参考人员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不足8:1,所有总成绩高于或等于60分的参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若出现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
若出现面试缺考,或可递补人员已全部递补完毕,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75分,面试总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心理素质测试
面试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九、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的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数实行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十、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待考试结束后适时通过邮箱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6〕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前往指定医院体检的,可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本人需签订《体检承诺书》。体检时间和地点待考试结束后适时安排。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一、综合考察
通过个人现实表现、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走访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进行综合考察。如发现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考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合,以及存在其他违纪违规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十三、递补原则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若该岗位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选,不再递补。
十四、入职办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调取个人档案,档案审查通过的,按要求准备入职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六、特别提醒
1.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在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四川铁道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七、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28-68939872(四川铁道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8939939(四川铁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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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2026年10月15日
原标题:四川铁道职业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rc.edu.cn/contents/52/953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