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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管员招聘公告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委托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协管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食品协管员

1.积极参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协助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依法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及计量、广告等各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建立协管区域内市场主体档案,指导企业合法经营;

4.协助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办理消费诉求,及时反馈办结情况;

5.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能够履行编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政策性安置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除外)、无不良嗜好;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机械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退伍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满1年的大学生不限专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灵武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9月23日(9:0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4.报名须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3张(蓝底),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明、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明、退伍证等;

5.报名人员资格审核: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合审核;

6.咨询电话: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7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951-4021164

1.笔试范围:全会精神、党史知识、时事政治、宁夏区情及灵武市情、行政能力测试、食品药品知识、特种设备及质量安全知识等;

2.考试分值:满分100分,闭卷考试;

3.考试安排: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3天;

5.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三)总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3.总成绩有效期一年,期间如有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常规体检标准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提供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四)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2.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310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单位社会保险自试用期起缴纳。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021164)。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原标题: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管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HzF0K2L4zORqLjBUOJHhw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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