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河北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24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邯郸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补充消防救援力量,依据《河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岗位空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210名、消防车驾驶员31名。
(二)工作地点: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由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或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在职期间,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工作期间集中住宿,实行24小时执勤模式。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8年9月后出生);持有A1、A2、B2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资质以及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9月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高中及以上同等学历;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经历或专职林业扑火经验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和符合急需岗位专业技能人员;
2.持有正规无人机操作证书、具备消防无人机实操飞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2.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曾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或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
5.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癫痫、心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7.具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0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主前往属地大队指定报名点提交材料,不限户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
(三)报名材料
1.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
(1)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户主页);
(2)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步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入职前须补齐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1寸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4张;
(4)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退役登记表;有消防从业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
(6)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对应等级有效驾驶证;
(7)规范填写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政治审查登记,见附件)表(正反面打印);
2.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纳入招录失信台账。招聘对象的年龄、取得学历、工作经历、各类资格证书等,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9月31日。
五、考核安排
(一)资格审查。
由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主要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对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和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体检。
1.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统一指定市级正规综合性医院开展,由支队统一组织、全程带队。
2.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公开透明,全程规范操作。
3.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可通过药物、人为干预改变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4. 有既往重大伤病记录、残疾评定记录、隐性疾病,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直接判定体检不合格,取消招录资格。
(三)体能测试。
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1. 测试组织:由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在支队指定场地集中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考核科目参照国家队消防员招录考核科目确定。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
2. 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参加以上体能科目外还需参加基本驾驶技术测试,成绩按驾校考试规则进行判定。
(四)面试。
面试对象:驾驶员、灭火救援员分岗位,根据体能和技能(驾驶员)测试成绩高低,按照不超过招录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满60分直接淘汰,末位同分人员全部入围。
(五)心理测试。
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心理测试,采用标准化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不计入排名。
(六)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对象:对所有面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各环节应聘人员出现问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公式:灭火救援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驾驶员岗位在驾驶技术考核合格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可通过“邯郸消防”微信公众号查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问题或应聘者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体检、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心理测试等程序被正式录用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组织为期2个月岗前培训和1个月适应性训练,实行量化考核、全程淘汰,凡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规定、结业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待遇和
(一)待遇按照邯郸市专职消防队伍薪酬标准执行,由属地财政全额,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二)每年享受一次免费职业健康体检。
(三)在岗期间享受队伍评优评先、岗位等级晋升、业务培训、节日福利等相关。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和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电话或短信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或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咨询、代招、辅导培训班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以上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确定。
八、附件
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原标题:【公告】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MTm2Sk6jXj1HXqvjELsWQ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