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长江师范学院招聘6人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共招聘6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要求及岗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良好,未出现任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问题,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3.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服从招聘二级单位的工作安排。
5.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6.已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7.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岁,在199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26年10月8日前,应聘人员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报名表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岗位+姓名”。
2.审查与考核。2026年10月15日前,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将拟录用人选名单报送至人事处人才与师资建设科(致远楼410室)。
3.人选公示。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审定同意后,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元/月(试用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500元/月(试用期6000元/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6年9月17日
原标题:长江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rsc.yznu.edu.cn/2026/0917/c526a285978/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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