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鄂尔多斯杭锦旗招聘17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基层社区工作力量,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基层治理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条件及待遇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出生日期、学历、户籍等相关信息,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招聘要求。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为杭锦旗各苏木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7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8年9月4日(含)至1985年9月4日(不含)期间出生;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截至2026年9月4日(不含)前具有杭锦旗户籍(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的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员;
(6)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杭锦旗工作已纳入“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人员;
(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杭锦旗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q.gov.cn),在通知公告栏点击报名网站(http://0477hr.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9555)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4日15:00至9月15日18:00。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人员应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信息。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社会卡报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7:00。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审核。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每人最多可修改3次;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与公共基础知识方向。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3:1比例,按照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社会卡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版一份;
2.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现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社会卡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信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成绩统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并列人员所取得的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仍无法确定排名顺序的,则由并列人员进行面试加试。
(六)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须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联合相关苏木镇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审核无误后,报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名单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人员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签订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将人员分配到各苏木镇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基层党建、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苏木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社区工作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和解除。
三、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以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未尽事宜由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中共杭锦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7-6638023(杭锦旗委社会工作部)
监督电话:0477-6628872(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5:00—18:00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4日
原标题:杭锦旗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jq.gov.cn/szyw/tzgg/202609/t20260904_193508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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