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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清远校区)招聘职员3人公告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清远校区)职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理工类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共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71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9万余人,建有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品牌(重点)专业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4个。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先进集体、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中国东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50强高等职业学校、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十强高职院校等,2022年入选广东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学校近三年位居“软科”等全国高职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民办高职院校第一位。

因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现学生处(清远校区)招聘职员3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条件
团委副书记 1 1.负责清远校区团务中心、学生会组织管理与指导;2.统筹清远校区所有学生活动的组织和开展;3.负责清远校区智慧团建、团费报销等共青团业务工作;4.负责清远校区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组织;5.统筹团员发展工作,负责清远校区入党推优、团员教育管理、“青马工程”等相关工作;6.负责“城建新视界”宣传矩阵平台的运营工作,统筹两校区共青团网监工作,指导清远校区团委融媒体中心(易班工作站)工作,协助做好学工、共青团宣传工作,负责清远校区校园宣传橱窗海报审核工作;7.统筹清远校区校园广播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指导清远校区广播中心;8.协助做好清远校区团内各种表彰、奖励和惩处工作,协助做好清远校区展翅计划、就业帮扶、社会实践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具有学生工作经历,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共青团工作经验;4.具备胜任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熟悉基础团务、新媒体、大型活动组织、艺术团队建设、学生组织管理等工作;5.个性亲和、充满活力,受学生欢迎,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及文字功底。
综合事务专员 1 1.负责清远校区“”学生社区大厅运营管理,统筹清远校区学生公寓首层功能房使用、讲解、接待工作;2.负责清远校区办公室文秘工作,做好部门考勤、档案、会议、工会、材料收集等工作;3.负责清远校区的资产管理工作;4.负责清远校区学生档案整理转递,学生证和在校证明办理工作;5.协助做好清远校区各类奖、助、贷、勤等学生资助工作;6.协助做好清远校区学生国防教育、学生参军入伍、新生军训等工作;7.协助做好清远校区学生城乡医保、保险、学生体检等工作;8.协助学校学风建设和学生行为养成教育;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5.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有耐心、不急不躁,专心专注。
心理教师 1 1.承担心理学相关课程教学工作。2.承担心理健康宣传工作。3.承担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4.承担朋辈心理队伍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1.中共党员,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身体素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安心本职工作。3.具有全日制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科阶段学历也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4.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持有心理咨询师相关证书。5.有较强的心理健康咨询工作能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6.年龄不超过35岁。

三、福利待遇

待遇:根据个人情况评定职级。

学校提供住宿和“六险二金”(在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增加了职工住院二次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其他福利:节假日礼品或慰问金、教职工用餐补贴、工龄工资、带薪培训,健康体检、旅游等。

四、应聘程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在2026年8月27日前将个人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zcjzhaopin@gzccc.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收到面试通知。

报名时需要如实填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整理在同一页);

3.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阶段;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是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5.其他相关职称证、资格证、荣誉证书等。

请按要求打包好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对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联系方式

工作地点:清远校区

清远校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

网址:http://www.gzccc.edu.cn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0-87985189

原标题: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清远校区)职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w.gzccc.edu.cn/info/1028/3659.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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